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2020年) 第二章 立项 第十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2020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立项 第十条 政策法规司应当对立项建议进行评估论证,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提出予以立项或者不予立项的意见。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