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七节 查封、扣押、冻结、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七节 查封、扣押、冻结、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违法嫌疑人员的相关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 查询财产信息时,国家安全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交由有关机构执行查询。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