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五节 查阅、调取 第四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五节 查阅、调取 第四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阅、调取有关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阅调取通知书。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节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