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制作催告书,催告被处罚人履行义务。

被处罚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并记录、复核。被处罚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