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在国家安全机关告知后五日以内提出。符合听证条件的,经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及时组织听证;不符合听证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经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