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三十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三十三条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或者灭失的证据,经外汇局负责人批准,外汇执法人员可以将证据做好封存标记后进行现场或者异地封存。封存的证据必须是与外汇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物品和资料。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