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外汇执法人员对实施外汇违法行为的现场,可以拍摄现场照片或者录像,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和现场图。现场勘验笔录应当由外汇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当事人未到场或拒绝到场的应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