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相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外汇局应当依法审查,并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三日内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