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三章 回避 第十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回避 第十四条 参与案件查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外汇局分管负责人决定;外汇局分管负责人的回避,由外汇局主要负责人决定;外汇局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外汇局决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