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参与案件查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外汇局分管负责人决定;外汇局分管负责人的回避,由外汇局主要负责人决定;外汇局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外汇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