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依法申请听证人员、翻译、记录人员回避;

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案件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并对案件的证据向调查人员及证人质证;

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审核听证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