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五十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依法承担下列义务: 按外汇局要求事前报送参加听证人员的名单及身份; 按时参加听证并依法举证; 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遵守听证程序及纪律,维护听证秩序。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