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咨询评估管理规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咨询评估管理规范 第二十四条 咨询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咨询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并将该书面通知及补充资料作为咨询评估报告的附件。 咨询评估报告应当附具项目负责人及评估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咨询评估机构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