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咨询评估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咨询评估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加强对咨询评估评审专家的保密和日常管理。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同意,有关专家不得擅自就评估评审事项接受采访、撰写文章等;确有必要的,应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并事先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同意。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