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咨询评估报告的质量评价结果与咨询评估服务费用、咨询评估机构动态管理相挂钩。
对咨询评估报告首次被评价为“较差”的咨询评估机构,由投资司和主办司局对其进行约谈;对累计两次被评价为“较差”的咨询评估机构,一年内不再委托其开展咨询评估工作;对累计三次被评价为“较差”的咨询评估机构,在合同期限内不再委托其开展咨询评估工作。
对咨询评估报告首次被评价为“较差”的咨询评估机构,由投资司和主办司局对其进行约谈;对累计两次被评价为“较差”的咨询评估机构,一年内不再委托其开展咨询评估工作;对累计三次被评价为“较差”的咨询评估机构,在合同期限内不再委托其开展咨询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