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咨询评估质量评价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咨询评估质量评价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咨询评估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报送上一年度咨询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上一年度承接、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咨询评估任务情况;人员配备、相关处罚和奖励情况;落实咨询评估工作规范情况;咨询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