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章 运行管理与绩效评估 第二十条 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运行管理与绩效评估 第二十条 管理部门支持临床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邀请国外专家、研究人员到临床研究中心进行学术交流和从事研究开发,鼓励与国外有关单位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要求的前提下联合开展临床研究工作,并切实保护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临床数据等信息。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