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1年) 2.

2. 关闭小煤矿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地方承担。关闭小煤矿和职工安置任务重、地方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