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六、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十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二十一) 六、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十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强化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路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严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要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