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2003年) (四)

(四) 原民航省(区、市)局职工宿舍已进行房改的,按房改规定办理;没有进行房改的,宿舍房屋权属随职工分别划归监管办或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