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2017年) 第三章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2017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运输机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未按规定保持国有股比要求的,由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违法投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之外的其他民用航空业领域的,由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