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退出与增补 第二十一条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退出与增补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可以根据国债发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第三方专家评审方式增补国债承销团成员,并将增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