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十二条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十二条 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参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工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