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认定惩戒名单可依据如下信息:

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方面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

司法裁判;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作为认定依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