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二节 基本指标法 第九十八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九十八条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二节 基本指标法 第九十八条 商业银行采用基本指标法,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其中: KBIA为按基本指标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GI为过去3年中每年正的总收入。 n为过去3年中总收入为正的年数。 α为15%。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