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商业银行对专业贷款的风险权重。
对物品融资和商品融资的风险权重为100%。
对项目融资的风险权重。
对运营前阶段项目融资的风险权重为130%。
对运营阶段项目融资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二档商业银行不单独划分专业贷款,按照一般公司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计量。
对物品融资和商品融资的风险权重为100%。
对项目融资的风险权重。
对运营前阶段项目融资的风险权重为130%。
对运营阶段项目融资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二档商业银行不单独划分专业贷款,按照一般公司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