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对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支持其稳健发展业务。为防止其资本充足率降到最低标准以下,银监会可以采取下列干预措施:

要求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分析及预测;

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维持计划,并限制商业银行介入部分高风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