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注销登记: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在工程咨询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受到刑事处罚;

脱离工程咨询单位;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从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书;

执业检查不合格;

依法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