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登记服务 第四节 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登记服务 第四节 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注销登记: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在工程咨询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受到刑事处罚; 脱离工程咨询单位;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从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书; 执业检查不合格; 依法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