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即:合格投资者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备案及批准的投资额度。

合格投资者汇入资金为非美元货币时,应参照汇入资金上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计算合格投资者汇入资金的等值美元投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