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 第二章 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申请人可在取得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产品募集申请文件。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