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八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引用法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