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200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使用登记的核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对申报资料的核查;

对使用单位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压力管道档案等)的检查;

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资格的检查;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单线图与压力管道实物的核对;

其他必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