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七章 奖励与处理 第三十七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奖励与处理 第三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遭受打击、报复、陷害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给予保护,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