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二章 资格 第七条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资格 第七条 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经法律、法规授权机关聘任方可成为相应专业的卫生监督员。 第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