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二章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格 第五条 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方可受聘为卫生监督员。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 第七条 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经法律、法规授权机关聘任方可成为相应专业的卫生监督员。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