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01年) (五)
(五) 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按照大流域和地下水系统开展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加强西北鄂尔多斯、河西走廊、塔里木盆地、准噶尔、柴达木盆地和西南岩溶石山地区地下水勘查评价,结合重要缺水城市、重点农业开发区及严重干旱地区,特别是北方严重干旱缺水地区的需要,开展地下水勘查和开发利用示范。
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励行节约,优水优用,防治污染。缓解因地下水开采而引起的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优化和完善地下水监测网,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监测。建立严格的地下水保护制度,圈定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止和遏制地下水污染。西北地区以加强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促进全流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规划及联合调控,合理利用水资源,减轻土地盐渍化,减缓土地沙漠化。西南石山岩溶地区以地下暗河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为重点,促进岩溶水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