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01年) (六)
(六)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遗迹保护
开展700个地质灾害严重县(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实施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示范区预警、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预防,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对重要城市、居民集中点、重要交通干线和流域生态等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地质灾害的勘查与治理,研究和推广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治理新技术,提高减灾防灾的效率和水平。
集中抢救性保护遭受破坏的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观赏价值的重要地质遗迹,制定地质遗迹评估标准,建设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地质公园。东北、华北和东南地区重点建设火山地质地貌地质公园和古生物化石保护区;西南地区重点建设岩溶地貌地质景观保护区和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西北地区重点建设高山峡谷风蚀雅丹地貌和硅化木林地质地貌自然保护区,华东及东部沿海地区重点建设海蚀地貌生态地质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