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依据。其中: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相关单位,通过不定期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考评,并按月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建设过程中出现影响… 第二十六条 对“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评价等弄虚作假的地区,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后续资金安排直至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