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 (二)

(二) 稳妥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统一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后,应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扩大试点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10月10日前,其他有条件有意愿的省可向国家医保局报送试点申请,11月底前完成系统改造,12月底前经国家医保局验收后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