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 第六章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