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 第三章 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四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