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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申报和审查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申报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进行复核,并对通过复核的创新平台进行命名。 第七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申报和审查工作,主要包括: 第八条 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单位,应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并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申报。方案需由符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 第九条 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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