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进行有关命名的审查,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本级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本地创新平台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等指导性文件,进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初审、评价等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