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目标;

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

承担国家、地方和行业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并依据合同按时完成任务;

将承担国家、地方和行业任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向行业转移和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