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五章 重大资产重组 第四十三条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重大资产重组 第四十三条 红筹企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发行股份或者存托凭证购买资产报告书的,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编制。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