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五章 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十八条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十八条 红筹企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不得导致红筹企业不符合其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