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章 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 第二节 境内股票或存托凭证的持有变动 第三十五条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 第二节 境内股票或存托凭证的持有变动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提示性公告的格式和内容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