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红筹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和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及相关备查文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