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2018年) 第九条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反馈不准登机的旅客,航空器负责人或者代理单位仍允许其登机并载运其出境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每载运1人1万元罚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