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5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在履行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