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调查统计农药生产情况,建立农药生产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